日期:2016-7-1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三人购房房产证少写一人 法院:依比例按份共有
福州新闻讯 陈和与高达、游勇(均为化名)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办房产证时却少了陈和的名字,3个好友因此对簿公堂。日前,仓山区法院判令诉争房属3人按份共有,高达和游勇应协助陈和办理房产加名手续。
2009年8月至9月,陈和与好友高达、游勇决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仓山区的一套商品房。他们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及与之相干的置屋协议书、协议书。陈和以现金支付首付款30癫痫可以痊愈吗.2万元,游勇支付4万元购房款和2万元中介佣金,其余40万元购房款以高达和游勇的名义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治癫痫济南那家好,月供款由他们偿还。
尔后,高达和游勇在办理这处房屋的房产证时,只将该房屋产权登记为他俩所有。陈和得知后,将他们告上法庭。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房系陈和与高达、游勇共同购买。这3人并不是家庭关系,且双方对该房屋未约定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因此双方应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出资额肯定;不能肯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河北治疗癫痫病的医院。据此,该院确认陈和对诉争房享有39.6%的产权份额,高达、游勇应协助陈和办理增加陈和为上述房产39.6%的产权份额按份共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福州晚报 陈鸿星 通讯员 晓任)